呷了一口酒,鸡肉连骨
都酥了,轻轻一抿就下来,就是这该死的好味
啊。
这条街叫长椿街,位于城西的西边,住在街上的只比隔
一街之隔的贫民街好一些。整条街住了大概二十来
人家,陆三载就住在街口搭起来的草棚里。
谭昭到了长椿街,已经入了夜。街上的人家都关着门,房子看着有些破旧,却打理得非常干净,连街口的草棚都瞧着不错。
当然,陆三载居然生得不丑,甚至没了胡子,又被谭昭好生养了两月,比隔
家从小读书的赵家小哥更像个读书人。
这与其说是收保护费,倒不如说陆三载是受了这二十
人家的恩,吃人家的米长大的。
赵哥儿却是个记仇的,即便此时的陆大胡子已经没了胡子,他仍然哼了一声,抱着书就回家了。
谭昭喜欢坐临街的位
“这位客官,您介意同人拼个桌吗?”
[其实,住草棚也
不错的。]
“李婶儿,不用,我有钱,那丁点肉,您就拿回家给您那小孙子打牙祭吧。”
系统:所以,你真要住草棚?
谭昭摸了摸鼻子,半点儿没影响好心情。
系统:……
细细嗅了嗅空气里灵气的味
,
郁得让人呼
间都能感觉到心旷神怡,他吃馄饨面的功夫,就看到街上有不下十个
上有灵力波动的人走过。
哎呀,今儿个晚上,就去吃天香居的醉鸡好了,
上他家的醴泉酿,那可真是吃多少次都不过瘾啊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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有和尚,有
士,也有一
短打的游侠。
甚至连这片大陆,他都陌生得紧。
也就一刹那的功夫,谭昭立刻一笑:“不介意,自然不介意,请坐请坐。”
小二有些局促的声音响起,谭昭这才发现今天的天香居格外地热闹,他当然是不介意的,刚要开口,抬
就瞧见一冷如寒霜般的男子站在旁边,一
玄衣,气息内敛,气质却非常特别。
醉鸡很快上来,另
了两个时蔬,江南的春日里永远不缺吃食,
上美酒,给个神仙都不当。
热闹,谭昭却从未有过耳闻。
循着记忆来到城西,确州城的城西鱼龙混杂,地痞
氓和帮派势力盘踞,陆大胡子
无长物,自然是排不上号的。
不过他“子承父业”,老乞丐死后,他继承了老乞丐的地盘,扯着老乞丐的虎
收着微薄的保护费。
“赵哥儿读书回来呢!”
“我这巡街呢,收了钱,我总得
事啊,您说是不是?这担子我来帮你挑,不压肩膀,有力气呢。”
[当然不是。]
初来乍到,谭昭决定入乡随俗,其实古代收保护费的小混混这个职业,他还蛮好奇的。
老乞丐的规矩,只要进出街口,每个月就得交五文钱,一文钱能买个素馅的包子,总归是饿不死。谭昭翻着记忆,发现了一件有趣的事情。
天香居可是确州城中数一数二的大酒楼,谭昭虽说一
布衣,但大酒楼的小二虽也会看人下菜碟,却绝不会
在明面上。
毕竟有钱的就是大爷,你
你大爷穿什么呢,大爷就是穿
乞丐衣,人给钱你也得
捧不是。
不过两月,谭昭就已经在长椿街混开了,剃了胡子束起
发,虽说仍旧没干正经营生,但这年
浪子回
,总归容易被人接受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