“不可能。
据侦查
门提供的情况,刘刚平时很谨慎,家里的钥匙只有他和他老婆有,连他父母都没有。他老婆不是在外地打工吗?我们去现场的时候她刚接到通知,我们勘查完毕现场,她才赶到的。侦查
门说打电话问了她公司的老板,说她这两天都正常上班的。”我自信满满地说。
我们闷声不响地吃饱了饭,又不自觉地聊起了这个案子。
“但是一个人杀人,会携带两种工
?”飙哥问
。
飙哥赞许地点点
:“对了。我就是这个意思。熟人作案可以定,那么你看看这个熟人应该是何时、如何进入现场的呢?”
所以我认为,这是一起熟人作案的案子。”
尸
检验结束的时候,已经是下午四点,我和飙哥饥
辘辘地跑去食堂找饭吃。吃饭的时候,飙哥问我:“你说,会不会是有人提前藏在屋里?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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“你有什么依据说刘刚是刚进门就遭到了袭击呢?”飙哥接着发问。
“既然是熟人,认识刘刚的家,他为何不杀了人,拿了钥匙,再自己去找呢?”
“凶手或许是不认识刘刚家,或者是不知
刘刚平时单
居住的熟人,所以去确认刘刚的家在哪里或者去确认家里没人才动手的?”
“哦。”飙哥又开始狼吞虎咽起来。
飙哥听我这么一说,点点
:“是不排除你说的那两种可能。”
“有理有据!”飙哥朝我竖起了大拇指,“我赞同你的推理。但是凶手为什么不在小区外没有人的地方动手,而非要进门了以后才动手呢?”
我终于卡了壳:“是不是想进刘刚家里找什么东西?”
在回法医中心的路上,我已经理清了自己的思路,面对飙哥的问题,我如数家珍:“死者的衣着整齐,尸
的旁边还发现他去健
中心工作时带的洗漱用品,家里没有任何房间开灯。结合刘刚的下班时间,所以我认为,这个熟人不应该是晚上敲门入室,而应该是和刘刚一起回到刘刚家的,而且刚进门就进行了打击。所以要重点查和刘刚在健
中心交
过的人,或者是他下班时遇见的人。”
“有依据。门口玄关
的墙
上有一枚刘刚自己的血掌印,但门口玄关
没有搏斗的痕迹和血迹。为什么在客厅里搏斗、受伤,会在门口玄关
留下血手印呢?结合刘刚穿着外出的衣服但穿着拖鞋这一点,我认为玄关
的血手印应该是刘刚在门口换鞋的时候遭到了别人从背后的打击,导致
破裂,他下意识地用手捂了
,手上沾了血,因为
受伤会导致晕厥感,他会下意识地去扶墙,所以留下了这半枚血掌印。而后刘刚被凶手推进了客厅,与凶手发生打斗,因为开始受了伤,即便他
强壮,也不是持有凶
的凶手的对手,所以就有了后来的惨剧。”
“这个……这个……有可能吧。说不准他已经想好了杀人的步骤。”我想了想,说,“不过照明有没有问题?如果是一个人,没有另外一个人照明的情况
“作案人数方面,你怎么看?”飙哥问
。
“虽然现场有两种致伤工
,一种是锤类的钝
,一种是菜刀类的锐
,但是使用上有时间的先后顺序。所以,我认为一个人就可以完成了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