,在台湾更是是这样的。十二姑也不能例外吧!当然更多的是喜欢我。话说回来了,我也不是个无理取闹、蛮横不讲理的人,在这个阴盛阳衰的家族中我撒撒
还是正常的,毕竟我们自小被灌输了“团结力量大、内讧大厦崩”的思想。
我现在是只龙,而小时候却是一只猴。我天生好动,连睡觉也不安份,从小就不喜欢“妈妈们”穿衣服睡觉,主要是为了方便玩
子、


。不过大
份时间还是睡在大妈的怀里。所以小小年纪的我便见识、玩弄过众多各式各样不同大小的
子,可以这么说花家的伯母、婶婶、姑姑们甚至
的
房几乎都让我摸玩遍了,除了十叔的日本太太,就连外居高雄、香港的婶婶们也不例外,而且至今还在这么玩。也许年纪尚幼,还不懂玩弄她们的下
,但也都摸过、掏过,甚至还整只手探入过。当然她们也不例外,全都有摸我的“小鸡鸡”,还有亲吻,甚至
入
,宝贝得不得了,视我的“小鸡鸡”如花家镇族之宝,如神物对待。就连我的那些姐姐、妹妹们也摸弄过“花家之宝”
她们对我的饮食、健康、穿
……那更是关怀倍至,什么好吃的不在乎远和贵,什么漂亮舒适的应有尽有,什么对我有益的总是随时提供。我也不客气,总是非常能吃喝,看得大人非常满意和开心。
我爸是众兄弟中
材最高大的,也是最相貌出众的,因此龙生龙,加上我能吃会喝,我也长得高大
,已象12、13岁的少年郎,帅得也一塌糊涂。当然了,我的姐妹们也都很漂亮。
虽然从小玩伴都是女孩子们,尽
好玩,但有小霸王习气的我也会常捉弄、欺负她们(当然不会太过分),摸弄她们
是最常有的事,最近我更喜欢玩这游戏,特别感兴趣的是她们的小肉
,而她们似乎不想让我玩。以前有一次堂姐招娣的肉
被我抠疼了,跑地去向大伯母告了一状,反被她妈训了一顿:大概意思是说我年纪小还不懂事,我与她玩只是表示是喜欢她,我喜欢她有何大惊小怪的,小孩子动手动脚又没有什么。从此姐妹们再也不敢告我的状了,也知
我动不得惹不起,也只有任我为所
为,不过我也不会太过分,毕竟是自家人嘛,哪有欺负自家人的
理,不能太过分。
但我还是渐渐地养成了对女孩子
感兴趣的习
,不过也只是尽尽口手之乐,毕竟我的“小宝贝”还不知
它的正真功用嘛。当然我慢慢地也学会了温柔,不会叫她们反感,有时她们还脸红红有很享受呢。
当然我的魔手不止只局限家内,如到人家
客,遇到有女孩子的家庭便暗暗单独地对女孩子(当然是与我差不多年龄的)花言巧语、威
利诱,只为逞一时口
之快。同时还会拜这家主妇为干妈,以图方便。我聪明灵利,嘴巴更甜,加上花家的财力真是无往不利,她们多数人趋之若鹜还来不及呢!因此我的干妈到
都有,连我自己都不知有多少干妈了。这些干妈都对我疼爱有加,不论是真心还是假意的对我好,总之都予以我极大的方便和机会,有时被撞破了也不责怪我,还极力掩饰、撮合我们,方便我们,恨不得把女儿们洗干净,打扮得漂漂亮亮送到我床上我怀里来,无非是想我
她家的女婿。更有甚者,把自己都送给我了。